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环境应急知识,增强公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环境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省、市《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环保实际,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08年5月26日--6月1日,其中5月26日按市里活动要求为集中宣传日。
二、活动主题
普及环境应急知识,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三、活动重点
环境应急知识进社区、进企业。
四、宣传内容
宣传介绍突发环境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止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宣传介绍《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应急手册》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和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宣传介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五、宣传形式
(一)宣传周期间,市环保局在步行街(集中宣传)、企业(选取典型企业)、社区设立宣传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图画、宣传标语、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环境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二)集中宣传。5月26日至6月5日期间,结合“六.五”环境日常德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环境知识及应急知识宣传,介绍如何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六、活动安排
(一)参与市政府应急知识宣传启动仪式
1、时间:5月26日(星期一)上午8:30-8:50
2、地点:市政府机关球场
3、参加人员:市环境监察支队分管负责人,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及工作人员(3人),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2人),携带宣传展牌两块,摆放在启动仪式指定地点。
4、参与步行街集中宣传活动。
(二)宣传活动
5月26日—6月1日期间,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专业人员分二组进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应急知识宣传。
1、宣传形式:张贴标语和应急知识宣传挂图,举办环境应急知识咨询和专题讲座,开展应急监测演练。
2、进企业、社区活动: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监测站分别组织进企业、进社区,针对性宣传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知识、应对措施,宣传时间为5天。选取具有典型性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和事件案例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宣传。
七、工作要求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开展好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办公室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和效果、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并将宣传周总结材料、相关图片制作成光盘于6月6日前报市环保局办公室,同时自行存档。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