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的一幕:一天晚上一名中国留学生在日本东京信步走到一条僻静的小路,见前边一位中年妇女蹲着在干着什么。走近一看,她正用卫生纸把小狗拉的屎卷起来,并使劲擦擦地面,由于周围没有垃圾桶,她托着包着狗屎的卫生纸远去了。而在国内一些地方,经常见到的是从小车里往路上扔垃圾,从窗户里往外丢杂物┅┅
由此联想到,现在全国上下都在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中央政府对于环境保护可谓空前重视,方方面面环保投入可谓巨大,但是,各地污染状况仍触目惊心:淮河流域投入巨资进行治理,但其水质却每况愈下;还有我们的母亲河——长江,其状况也令人担忧┅┅
谁不知道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谁不知道身心健康的重要性?可是,我们身边的各种污染尽管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观,但在一些地方却有恃无恐、日甚一日,这是为什么?
当然,这是一些干部的政绩观、发展观出了毛病,为了GDP,不惜拼资源、拼明天,对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项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纵容,上级查处时,往往搬出解决就业等借口。当然,也有少数人因为利欲熏心,权钱交易,为了赚钱不惜一切代价,疯狂地攫取资源、破坏环境。但是,在持续的、大面积的、久病难医的污染的背后,是不是还有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深刻反思的东西?
今天我们一些地方出现的大面积的污染,在许多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都曾出现过,那种对大自然的掠夺是人们永远要记取的教训。现代文明是通过持续工业化的进程,在人与人、人与自然博弈中逐步确立的。不能不承认,对从农业社会“脱胎”不久的我们来说,这个过程刚刚开始,其增长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社会管理等,都在适应与探索之中。“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农业社会的传统情结,阻碍着现代文明所必需的“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在一些沿海富裕的农村,几乎家家户户的房子都气度不凡,但村里的道路却坑坑洼洼,就是明证。由于缺乏“共同体意识”,所以我想吐痰就吐痰,想扔垃圾就扔垃圾,想放污水就放污水,只要我、我的企业、我的辖区能赚到钱,管它什么污染不污染的。污染了,也不是我一个人受罪。
且不说什么“耻感文化”和“罪感文化”,现代文明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维系,就是对法律的敬畏(当然也需要道德的力量)。任何规则,一旦上升到法律层次,就要无条件地敬畏。不违法,是每个社会成员的起码的底线。但是,对于一个长期以来,习惯地主要靠伦理和纪律来调解的社会来说,达到普遍“敬畏”的境界,恐怕需要漫长的过程,往往会出现一种集体的对法律的轻视。大部分人都知道,破坏环境是违法的,可是一些地方的环境不是还继续遭到破坏吗?前些日子电视上报道说,河南一家化工厂厂长信誓旦旦地保证没排污水,可检查人员就当着他的面找到暗藏的排污口,他还继续狡辩,而且这个人曾是地区环保局的局长!他不知道环保法律吗?可有多少人认为他的行为是犯罪呢?
建设现代化国家需要全社会的具有现代化意识的公民。环保,需要我们每个人从每件事做起,千万不要做现代社会的“野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