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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2008年3月1日-18日常德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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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员的权利和义务

环境监察员在环境执法时具有以下权力和义务:

1.权力

(1)对排放污染物现场进行检查、调查、取证并查阅有关资料;

(2)约见排污单位和破坏海洋及自然生态环境单位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

(3)制止违章排放污染物和破坏海洋及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

(4)依据《行政处罚法》和环保部门的委托实施当场处罚的权利。

2.义务

    环境监理员在执行任务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有关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并有为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保守业务和技术秘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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