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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2008年3月1日-18日常德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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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

常环发〔200813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效能

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环境质量,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在市直单位推行行政责任制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常纪发[2007]27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和谐、文明、法制的环保队伍”为目标,建立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程序有监控、过错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保障环境保护执法活动在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吉亚,副组长:卜忠华、杨家珍,成员:陈建国、丁指南、张明军、魏利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家珍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周波、粟爱国、牟志勇、田伟志、吴岱镳、张帆。日常工作由局人教科负责,周波为联络员。

三、工作目标

以强化行政责任制为核心,以规范行政审批、执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行政效能的监察,建立权责一致、目标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行政执法机制,努力塑造一支公正严明、廉洁高效的环保行政执法队伍,促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界定职责权限

1、界定行政职能。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和部分职能移交工作中确定的职责边界原则,进一步明确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严格划分与相关行政部门的职能、责任和权限边界。

2、清理行政依据。通过界定行政职能,进一步对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清理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对我局原有的依据进行清理;二是对执法依据依其效力等级进行分类;三是清理过程中要根据执法依据的立、改、废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清理结束后,向社会予以公布,进一步明确我局依法行政的主体身份和法律依据。

3、分解行政职权。根据清理的行政依据,结合“三定”方案,将我局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职权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部门),然后由各单位(部门)再分解到所属机构和个人。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定岗、定责、定权、定人。分解行政职权要做到:一是准确界定职责职权,不遗漏或增加职权;二是科学分配职权。要依法定职,依事定岗,依岗定人,避免机构与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三是已经集中的职权,由集中的部门行使,原部门不再行使。

4、确定行政责任。在分解行政职权的基础上,确定各单位、机构、岗位人员的具体行政责任,自下而上层层签订依法行政责任状,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通过完善执法制度,明确单位、机构以及个人应承担的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责任追究体系,把行政执法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完善各项制度

根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以下工作制度:

1、责任追究制度。包括行政许可责任制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2、效能监察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效能告诫制、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3、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议事制度、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和听证制度,将职责职权、行政执法依据与实施行政执法程序性规定、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两个体系

1、建立绩效评估体系。通过完善符合工作实际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成立考核工作机构等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有机结合,充分运用考核评估结果,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条件。

2、建立过错责任追究体系。根据《常德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制定《常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通过《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过错责任的划分与承担、追究形式、追究程序与追究机构,建立科学、可操作的责任追究体系,切实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五、工作步骤

整个工作从200712月开始。12月份明确工作机构,编制工作方案。12月下旬到20082月完成科室调整、职权职责分解、执法依据清理、人员定岗定责、各项制度的制定和相应工作体系的建立。200823月向社会公示工作内容,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与建议。20083月全面启动,具体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20081112月进行总结、评估与考核。

六、工作要求

1、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且备受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工作,同时,此项工作的推行又是规范行政行为,树立良好环保队伍形象的良好契机,局属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大局意识,树立全局观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此项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落实。

2、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要通过此项工作的推进,使我局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水平有质的飞跃,队伍形象有大的提升。

3、各单位(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各种情况的收集与反馈,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以便及时掌握情况,不断总结提高。

4、局监察室要加强日常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常德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层层问责。

 

 

 

 

 

 

主题词:环保  行政  监察  方案  通知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3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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