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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2008年3月1日-18日常德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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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优化经济环境 依法维护群众权益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负责对全市生态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该局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环境需求为目标,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既热情服务,又严格执法。依法关闭取缔了一批环境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小锅炉和城郊砖瓦厂(点);按国务院统一部署实现了全市工业污染源的排污达标;依法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违法企业,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积极参与综合决策,形成了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统一监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模式;立足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发展生态市,不断努力让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

主要职责(摘要)

1、 负责全市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机动车、有毒化学品、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进口废物、危险物品的环境管理工作。

2、 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全市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

3、 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和验收。

4、 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生态农业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

5、 负责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和排污收费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优化经济环境投诉电话

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电话:726211013975649110(环保110

环保行风举报电话:7221803(监察室),7229511(纪检组)

优化经济环境措施

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严格管理,优质服务,清政廉明,无私奉献,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群众信访、污染投诉坚持全天24小时服务调处,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对不依法行政的环保局干部依照本局《工作失职(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本市环保系统“十三条禁令”,国家环保总局“六条禁令”及《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切实优化经济环境 依法维护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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