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周密部署
扎实推进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
——在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湖南省环保局副局长 王会龙
(2007年9月4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是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联合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刚才,马超、唐建初同志分别介绍了有关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希望大家把这次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去年10月,国务院作出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决定后,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了普查办公室工作班子;今年3月,召开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及其监测工作会议,全面展开了普查监测,之后编制了普查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今年7月,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分析了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普查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湖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到目前,全省14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州一级都有专门工作班子,拿出了普查工作实施意见,有的地方已落实了普查工作经费。从全省来看,各项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在逐步推进,进展良好,但各地的工作还很不平衡,差异很大。一是部分地方认识不到位,对普查工作重视不够,机构没成立,人员不落实;二是工作主动性不强,对普查工作缺乏统筹安排,有的还在“按兵不动”;三是对国控和省控重点源的监测工作不能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保质按量完成,个别地方个别企业监测数据质量不高;四是环保部门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不够,尚未形成普查工作合力。对这些问题,必须尽快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要尽快健全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人员。要按照纵向到底的要求,市(州)县两级要有普查机构和工作班子,乡镇和街道、重点企业和排污大户要有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
二是要尽快制定出台本地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普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对普查工作作出统筹安排,特别是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安排到位,落实到位,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是要建立责任制,加强考核。各市州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和督查,县区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的帮助指导和工作检查,按照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的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切实加强协调,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这次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各市州普查办要争取同级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紧紧依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力量,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一是做好上下协调。省、市、县普查机构要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搞好上传下达,及时掌握普查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做好部门协调。各市州环保部门作为辖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牵头单位,要按照普查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推动成员单位落实普查相关工作。要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工作衔接与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做好经费需求方案,提供相关资料,使普查工作经费切实纳入财政预算。由于普查工作时间整体提前了半年,各地应商请同级财政先期预拨一定的经费;要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联系和协商,在普查方案的制定、获取普查所需资料以及普查数据的核定、分析和开发工作中取得配合和支持。同时,也要重视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抓好内部协调。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到环保系统内部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监察以及辐射环境管理等多个单位,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要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源,齐心协力,相互支持,不讲价钱,共同打好污染源普查攻坚战。
三、要切实周密部署,狠抓普查工作重点环节的落实
污染源普查工作千头万绪,时间紧,要求高,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各级普查机构要分清轻重缓急,牢牢抓住重点环节,早准备、早安排、早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五个环节的工作:
一是普查监测。污染源监测是获取污染源排放信息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搞好这次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关系到整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成败。从第一、第二季度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情况来看,部分市州在完成工作量和监测数据质量方面还存在严重的不足。各市州一定要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保障普查监测必要的财力物力,严格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按时做好下半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市州普查办要对上报监测数据审核把关。
二是人员选调和培训。污染源普查是一项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普查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知识。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普查人员的选配,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组成普查队伍。普查人员的选聘工作要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市州按照 国家和省里的统一安排,组织好学习培训。
三是宣传动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是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保障。省环保局与省委宣传部已联合下发了《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和今年的宣传工作要点,各市州要根据省里的统一安排,结合污染源普查的不同阶段,合理安排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普查。要特别重视清查摸底和登记期间的集中宣传,大造声势,为普查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摸底清查。单位清查是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前提,做好普查摸底清查工作,可以准确掌握普查总体样本数,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也是核定普查工作量和合理安排普查人员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工商、统计、经济、环保等部门统计资料信息,拟定各地普查单位名录库(册),然后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地毯式清查登记,形成普查单位名册。单位清查工作要在11月底前完成。清查工作要坚决杜绝走过场、清查单位遗漏不全等现象,要真正做到不留“空档”,不出现死角。
五是登记、审核。普查表的登记、审核是关系普查质量最直接的环节,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家统一的质量管理技术规定,强化对普查表登记、审核工作的质量控制。普查对象和普查员要严格按照普查表的填报规定和填写说明,认真规范填写普查表,普查对象的负责人要对填报数据把关、负责。普查员对普查表上填写的内容要进行现场审核,对有问题的普查表要返回填报单位,进行核实、重新上报。市州普查机构对下一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保证上报数据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对经审核不符合质量控制要求的数据退回报送单位进行修正,并限时重报。
同志们,污染源普查是重要的国情调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只要我们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