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范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6月2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 环保 环境污染事故 征求意见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