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7月31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生态影响 征求意见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