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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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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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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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电、档案、机要、保密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及文件的起草与综合调研工作;负责信访和群众举报接待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县(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的日常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机关电脑网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局属独立二级机构的财务工作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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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组织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组织全市环境保护法制、法规和环境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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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负责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实用技术的推广,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组织推广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负责上市企业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管理全市环境保护产业,负责组织、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全市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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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含乡镇工业项目);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排污总量控制计划;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负责本辖区进口废物、危险物品、有毒化学品、辐射及放射性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承办小城镇建设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拟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和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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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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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有关管理工作;协助区、县(市)党委做好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系统人事统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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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4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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