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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与各省(区、市)和部分央企签署“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2-01-10浏览次数:字号:[ ]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12月20日在北京召开。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正式签署“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

  此次环境保护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和8大中央企业集团签署“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落实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各签署单位全面落实目标责任书要求后,将完成5561个工程减排项目,为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8大中央企业集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主要减排任务和措施等。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污染减排负总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总量削减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

  根据各地情况,目标责任书详细列出了各省(区、市)和企业集团重点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据统计,仅目标责任书所列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国将至少新建118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总能力4570万吨;4亿千瓦火电机组建设脱硝设施,以及一大批造纸、印染、钢铁、水泥等治理工程。

  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将每年组织对省级人民政府总量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或者重点减排项目未落实的地方和企业,实行问责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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