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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受害者民事救济的途径有几种?
发布日期:2009-12-08浏览次数:字号:[ ]
    环境侵权受害者民事救济的途径,是指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而遭到损害的受害人,如何追究加害人民事责任的方式、手段,主要有四种,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本着平等、友善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就有关纠纷的解决自行达成一致意见,并自觉履行各自约定的义务,协商达成的协议由于没有强制力,因而具有不确定性。调解是环境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在有关机关或人员的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确认加害人应承担的环境侵权责任,分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是双方当事人预先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服从仲裁机构对双方有关纷争的裁断。诉讼是当事人之间因环境污染民事纠纷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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